8日,香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提出建议,所有于今年7月1日之后新入职的公务员,必须签署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区。
至于现职公务员,特区政府建议先安排在特区政府决策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或较高职级者,以及职务较为敏感的公务员,如纪律部队人员、政务主任、新闻主任及律政人员等公务员,以宣誓或签署文件的方式确认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区;而其他公务员的宣誓或签署文件程序,则在其获推荐晋升或转任其他职系时进行。
公务员事务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表示,在形式方面,部分公务员应以宣誓方式进行,例如首长级中较高职级的公务员,局方须考虑当有公务员未能遵从要求或违反誓言或声明时,应采取哪些适当的跟进行动及相关的处理机制。公务员事务局指出,《港区国安法》第6条的条文,与公务员宣誓的建议相符。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公务员从来都有责任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尤以效忠特区政府至为关键,引入相关宣誓要求,能体现公务员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的一贯责任,让他们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责任和要求。
内容来源:新闻联播
占豪短评:香港的公务员中也有曱甴,所以不能再以歪就歪,必须清理,否则会继续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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